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改革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21年3月1日起,不组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文件全文如下:2020年7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并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人凭培训合格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道路货物运输驾驶资格证书。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明确了取消资格证书审核的时间。但需要注意的是,公路货运驾驶员资格证书保留。